鼎城一女子微信群“摆摊”卖烟花 涉嫌违法,已被查!
2024-01-12 08:52:19          来源:鼎城区应急管理局 | 编辑:赵娜 | 作者:贺小雅          浏览量:7034

有需要烟花的可联系我,要的速来!”“烟花鞭炮送货上门”……连日来,有市民的小区微信内出现了类似的烟花“广告”。

1月10日,鼎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群及朋友圈在某小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和所属街道前往售卖地点进行排查。经查,当事人王某对自己在微信群发布销售烟花爆竹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警方批评教育,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保证书并保证以后不在网上售卖烟花爆竹,遵守法律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网上售卖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个人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鼎城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0736-7386116)

责编:赵娜

一审:胡蔓

二审:刘宏远

三审:陈世杨 姚军

来源:鼎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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